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条款:
地处
,为确保
弱电智能化系统 [以下简称“弱电系统“] 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1.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系统名称
保养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 周界报警系统 √ 门禁管理系统 √
大屏拼接墙系统 √
1.2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服务期自
起、至
止。
1.3、维护保养形式:
定期服务:乙方每月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巡检,排查系统安全隐患,乙方每三个月为甲方提供1次摄像机镜头除尘固定维护保养,时间为月初,乙方每六月为甲方提供1次的主控系统除尘固定维护保养,其它维修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工作人员上门维修,特殊报修12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热线
。
备注;本协议中“特殊报修“是指:
1) 监控系统出现大面积的故障;
2) 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3) 电视监控系统出现大面积的图像不显示;
4) 其它系统出现大面积故障,导致厂区安全受到影响。
6) 或应甲方有重大会议演出等活动。
1.4、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5、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二、维修及更换费用分摊
2.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2.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委托进行其它工程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2.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和装修及其它工程进行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2.1.3、甲方、乙方认可的维修费、材料费及设备价格:(见附件一)。
2.2、费用分摊方法:
如是甲方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住户先行收取甲方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
三、双方职责
3.1、甲方责任
3.1.1、甲方应提供厂区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3.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3.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3.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3.2.2、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2.3、每次维修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维修清单上签字确认。
3.2.4、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其它约定
4.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1.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见2.1.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4.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4.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一周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4.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4.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如甲方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500000元/人
4.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9、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八页,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年
月
日
甲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